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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开展科技民营企业认定工作

发布时间:2011-2-24 8:50:16

为强化全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意识,转变企业发展方式,提高民营企业科技水平,郑州市于近日组织开展“郑州市科技民营企业”认定工作。
    认定工作设置了较高的参评门槛。要求企业主要产品综合能耗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企业在同行业中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企业必须是省科技厅以上认定的“双高企业”(即是高科技企业、有高科技产品),有自己的发明专利,有自主知识产权。且2009-2010年企业连续两年销售(营业)收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纳税总额2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1000万元以上,销售或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纳税总额年平均增长25%以上。
    获认定的科技民营企业将得到鼓励及扶持。科技民营企业由市委、市政府命名,并授牌匾。科技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关键技术研发、吸纳下岗人员再就业等项目,符合有关规定的,市有关职能部门按《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优先纳入计划予以扶持。
    认定工作目前处于申报阶段。
郑州市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