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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县三举措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睦

发布时间:2019-8-8 15:56:22

    近年来,西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从组织领导、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方面给予关心和支持,使民宗工作力量空前加强,扎实有效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委把民族宗教工作列入县委常委会常态化议事日程,建立由县委书记任第一召集人的县委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协调议事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县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均由县委书记任组长,乡村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各级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配备乡镇(办)助理员,村(居委会)协理员和“一村一警”,把宗教工作纳入“一村一警”工作范畴,形成“主体在县、延伸到乡、落实到村、规范到点”的管理网络。县委书记对民族宗教工作多次批示、指示,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并深入现场办公。

    二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在机构改革中将县民宗局作为政府组成部门,新增人员编制,赋予执法主体资格,设立宗教团体工作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执法监察队(二级机构,事业单位)。增添办公用房,添置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和专用车辆、摄影机、照相机等执法装备,核增工作经费,有效保证县级民宗部门“有人办事、有钱办事”。

    三是加强政策法规培训。将党的民族政策、《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政策法规纳入党员干部培训的必讲课程。开展党政干部、乡镇办事处宗教工作助理员、村级协理员、乡村两级党员干部、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宗教教职人员等6个层面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专题培训班。通过培训,强化各级党员干部民族宗教工作法治意识,提高了娴熟运用政策、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