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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县奉母镇发现清举人王鼎泰夫妻合葬墓志铭

发布时间:2020-7-14 17:44:13

 

    近日,西华奉母县奉母镇奉母村村民在王氏祖茔动土时,在明末进士王鼎镇墓、清代进士王遵训墓南侧近处发现了一合清代王鼎泰夫妻合葬墓志铭,王鼎泰乃是奉母喜诗酒文人,墓志由其弟王鼎基篆写志盖,为官一方的堂侄(王遵训)撰文,侄王邦哲书丹,对于研究地方历史文化和书法艺术具有较高价值。

 

    7月6日上午,市博物馆馆长、研究馆员周建山得知此墓志铭出土的消息后,随即会同西华县文管所人员,一道赶赴西华县奉母镇。离西华县城有35公里的奉母镇,是周口最西边的挨着颍河的小镇,这里人杰地灵,文化深厚。奉母镇因宋朝时两个兄弟争夺赡养老母亲而得名,享誉远近,是孝道文化厚重的小镇。此次出土的墓志铭是镇上王姓居民的,由其家族后人保存。据王氏族人介绍,此前,王鼎泰的墓葬在祖茔地一直找不到,其族人因葬人在祖茔地一块儿平地打墓穴而挖出该墓志铭,随即对该出土墓志铭的墓地进行封填保护。记者看到,发现墓志铭的地方距离清朝翰林王遵训的墓地很近,根据周口墓葬礼制习俗,叔侄两人墓葬符合当地的墓葬习俗。

 

 

    专家们看到,该墓志为青石质,呈方形,边长63.5厘米,上合墓志盖厚11厘米,下合墓志铭厚10厘米,出土时以铁箍箍之。墓志志盖上有“清故广文待赠登仕佐郎讳鼎泰号体叁王叁公元配孺人何氏继配孺人张氏合葬墓志铭”17个篆书大字,由“戊子科举人于康熙九年吏部拣选知县愚弟鼎基篆额”,正文的撰写者留款为:“赐进士出身,户部右侍郎,前都察院协理院事左副都御史,太常寺卿,都察协理院事左佥都御史,通政使司左右通政,充乙丑科殿试读卷官,太常寺少卿掌河南道事,湖广道监察御史巡按陕西督理川湖茶马,辛丑会试同考试官,翰林院庶吉士,愚侄遵训顿首拜撰。”用朱砂直接将文字书写在碑石上的留款刻字者为:“甲子科举人愚侄邦哲书丹”。

 

 

    经周建山等文物专家根据墓志铭、《王氏家谱》考证,该墓志的主人王鼎泰为奉母镇的明崇祯四年进士王鼎镇从弟(叔伯弟)。墓志铭的撰文者为墓志主人的堂侄,即进士王鼎镇次子、清顺治十五年进士王遵训,所写乃楷书。墓志盖的额文是由王鼎泰的族弟、清朝康熙九年吏部拣选知县王鼎基题写,所写乃篆书。志盖和正文,分别用篆书和楷书书写是墓志的通常做法。以朱砂书文者是王遵训的叔伯兄弟、清朝举人王邦哲。一合墓志留下一个翰林的志文和一个拣选知县的墨宝,以民间的说法,这是“文曲星”的一次聚集。

 

    墓主人王鼎泰,字否叔,别号体三,生于明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十一月,少年聪颖,未及成年就考中秀才。其性情淡泊,不求仕进,以诗酒自娱,中年时不幸得脑梗,留下“僵其舌”(即舌头僵硬,说话不流利)后遗症,但是王鼎泰才情四溢,仍“洒于翰墨,诗卷愈繁”。在其堂兄王鼎镇向朝廷告老返乡回到奉母期间,受其鼓励,才气很高的王鼎泰参加乡试,中了举人。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十月,王鼎泰去世,享年82岁。十二月,其重孙王穉文为其刻立墓志。镌刻墓志者为王继明。

 

 

    王鼎镇、王遵训在西华奉母被誉为“父子双翰林”,堪称“文曲星”类的文人高官,是当地王姓家族居民的骄傲。经考证,王鼎镇(1598-1667),字禹烈,号半隐,西华县奉母人。明崇祯三年庚午科(1630年)举人,崇祯四年辛未科(1631年)三甲第203名进士。初授西安府推官,行取考选授广西道监察御史巡按淮扬。转任四川川北道监察御史,改任湖广衡永监察御史,擢任尚宝司少卿、应天府丞。入清,官至江南驿传道、按察司副使。著有《四书略》、《傲病草》、《南巡封事》、《半隐山堂遗稿》等。清顺治十六年(1659年)与本县进士吴中奇同修《西华县志》。

 

    王遵训(1629-1688),字子循,又字湜庵,号信初,西华县奉母人,乃翰林院侍御王鼎镇的二儿子。其是清顺治十一年甲午科(1654年)举人,顺治十五年戊戌科(1658年)二甲第1名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授监察御史。奉差巡视茶马,朝有增引之议,遵训力言其不可,奏罢之。除佥都御史。历通政左参、太常卿,官至户部右侍郎。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以“滥举”免官。